商品混凝土**執行標準
3.1.8混凝土或細石混凝土地面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混凝土地面采用的石子粗骨料,其**顆粒粒徑不應大于面層厚度的2/3,細石混凝土面層采用的石子粒徑不應大于15mm;
2混凝土面層或細石混凝士面層的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0;耐磨混凝土面層或耐磨細石混凝土面層的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30;底層地面的混凝土墊層兼面層的強度等級應小于C20,其厚度不應小于80mm;細石混凝土面層厚度不應小于40mm;
3墊層及面層,宜分倉澆筑或留縫;
4當地面上靜荷載或活荷載較大時,宜在混凝土墊層中按荷載計算配置鋼筋或墊層中加入鋼纖維,鋼纖維的抗拉強度不應小于1000MPa,鋼纖維混凝土的彎曲韌度比不應小于0.5。當墊層中僅為構造配筋時,可配置直徑為8mm~14mm,間距為150mm~200mm的鋼筋網;
5水泥類整體面層需嚴格控制裂縫時,應在混凝土面層頂面下20mm處配置鋼筋直徑為4mm~8mm、間距為100mm~200mm的雙向鋼筋網;或面層中加入鋼纖維,其彎曲韌度比不應小于0.4,體積率不應小于0.15%。
3.1.9水泥砂漿地面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水泥砂漿的體積比應為1:2,強度等級不應小于M15,面層厚度不應小于20mm;
2水泥應采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,其強度等級不應小于42.5級;不同品種、不同強度等級的水泥不得混用,砂應采用中粗砂。當采用石屑時,其粒徑宜為3mm~5mm,且含泥量不應大于3%。
3.1.10水磨石地面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水磨石面層應采用水泥與石粒的拌和料鋪設,面層的厚度宜為12mm~18mm,結合層的水泥砂漿體積比宜為1:3,強度等級不應小于M10;
2水磨石面層的石粒,應采用堅硬可磨白云石、大理石等巖石加工而成,石子應潔凈無雜質,其粒徑宜為6mm~15mm;
3水磨石面層分格尺寸不宜大于1m×1m,分格條宜采用銅條、鋁合金條等平直、堅挺材料。當金屬嵌條對某些生產工藝有害時,可采用玻璃條分格;
4白色或淺色的水磨石面層,應采用白水泥;深色的水磨石面層,宜采用強度等級不小于42.5級的硅酸鹽水泥、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;同顏色的面層應使用同一批號水泥。
5彩色水磨石面層使用的顏料,應采用耐光、耐堿的無機礦物質顏料,宜同廠同批。其摻入量宜為水泥重量的3%~6%或由試驗確定。